對電子汽車衡承載器加強技術規范的幾點看法
作者: 時間:2015-01-14 14:12:32 點擊數:
對電子汽車衡承載器加強技術規范的幾點看法
【摘要】目前國內正常使用的最大稱量為30t至150t的電子汽車衡,是一節承載器
或多節承載器和多支傳感器組成的大型衡器。完善電子汽車衡承載器的技術規范是很有必要
的,這樣保證了量值傳遞的準確性與正確性,同時提高了電子汽車衡的產品質量。
【關鍵詞】電子汽車衡承載器
1、引言
電子汽車衡是一種大型的電子平臺秤,被稱量的車輛置于秤臺上,在重力作用下秤臺將
重力傳遞給稱重傳感器轉換成電信號,經稱重儀表的前置放大、濾波后進行A/D轉換成數
字量由CPU處理后驅動電路以數字形式顯示出來。隨著傳感器制造技術和微電子技術的深
入發展,電子汽車衡不斷被注入新技術,其做為一種稱量方便快捷、計量準確可靠的計量器
具,被廣泛使用在社會貿易生產經營活動中。各類大宗物資的貿易往來采用電子汽車衡進行
貿易結算的量也越來越大,使得對電子汽車衡的質量要求越來越高,因此不斷提高電子汽車
衡的質量以及制定相關部件的技術標準更加迫切。
承載器是電子汽車衡的重要部件,國家計量檢定規程《非自動秤通用檢定規程》
JJG555-1996和GB/T7723-2008《固定式電子衡器》國家標準及《數字指示稱形式評價大綱》
國家計量技術規范(征求意見稿)中,在針對電子汽車衡檢定時都談到秤的計量性能要求,
這要求是作為秤的整體提出的。從國家計量檢定規程和國家計量技術規范中可以看出,這要
求主要是針對電子汽車衡的儀表及傳感器提出的,而對電子汽車衡的另一個主要構件一一承
載器的技術規范標準較少。只有在GB/T7723-2008固定式電子衡器國家標準中第6款提到
結構的一般要求,給出30t至150t的大型衡器的承載器相對變形量的技術指標和基礎要求。
對電子汽車衡承載器的結構設計只有最大載荷變形要求,而沒有著力點合理不合理的要求,
實際上著力點合不合理直接影響電子汽車衡計量性能的穩定性和準確性。所以單獨制定電子
汽車衡承載器的技術規范已經迫在眉睫,本文通過對電子汽車衡承載器提出幾點看法,擬對
制定承載器國家技術規范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