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器誤差與專業術語
誤差范圍
2.2.1靜態試驗的最大允許誤差
裝料衡器應有一個僅適用于靜態試驗的參考準確度等級Ref(x)。對此,影響因子試驗的
最大允許誤差應按2.4條的規定,乘以等級因子(x)。
2.2.2每次裝料的最大允許偏差
裝料衡器應有一個規定的準確度等級X(x)。對此,每次裝料與平均值的最大允許偏差等于表1中規定的范圍,乘以等級指定因子(x)。
(戈)應為lx lOk、2×lOk、5×lOk,k為正、負整數或零。
對使用中試驗,當參考顆粒質量超過使用中檢驗最大允許偏差的0.1時,從表l中得出的
值應增加1.5倍的參考顆粒質量。然而,最大允許偏差的最大值不應超過(x)×9%。
注:顆粒質量修正不適用于表1中派生出的允差范圍,例如:影響量試驗、置零等。
2.3最大允許預設值誤差(設定誤差)
對能預設裝料質量的裝料衡器,其預設值與裝料平均質量之間的最大差值應不超過2.2.2
使用中檢驗每次裝料與平均值的最大允許偏差的0. 25倍。該允差范圍同樣適用于首次檢定
和使用中檢驗的試驗。
2.4影響因子試驗的最大允許誤差
影響因子試驗期間,某一靜態試驗載荷的最大允許誤差應是使用中檢驗的最大允許偏差
(2.2.2)的0.25倍。其載荷等于裝料質量。
注:對裝料可能不等于一個載荷的裝料衡器,靜態載荷試驗所適用的最大允許誤差應按試驗步驟(見附錄A.6)來計算。
2.5影響因子
(計算平均值所需的裝料次數按6.3規定)
2.5.1靜態溫度
在- 100C至+40℃的溫度范圍內,衡器應滿足其相應的計量性能要求和技術要求。對于
特殊用途的衡器,溫度范圍可與上述不同。但其范圍應不小于300C,并應在說明性標記中給予明確。
2.5.2交流電源(AC)
使用交流電源(AC)供電的衡器,當電壓值在- 15%至+10%的標稱電壓(見IEClOOO -4- 11第5節)范圍內時,應符合相應的計量性能要求與技術要求。
2.5.3傾斜
對于不準備固定安裝且沒有水平指示器的裝料衡器,當傾斜5%時,應滿足相應的計量性
能要求和技術要求。
若裝料衡器配有水平指示器,則應能使裝料衡器的傾斜調整到不大于1%的狀況。
2.6計量單位
裝料衡器使用的質量單位為毫克(mg)、克(g)、公斤(kg)和噸(t)。
3技術要求
3.1使用適用性
裝料衡器的設計應當適合其操作方式和指定的物料,結構應足夠堅固,以保證其計量性能
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