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測試電子秤各個環節
作者: 時間:2012-11-24 14:46:31 點擊數:
電子秤重復性測試
進行兩組稱量,一組以約為50% Max的載荷面另一組以接近Max的載荷進行。對于Max小于1 000 kg的衡器,每組應由10次稱量組成,在其它情況下每組至少3次稱量,讀數應在衡器加載以及卸載后稱量之間已達靜止時進行,在各次稱量之間的零點有偏差時,衡器應重新置零而不必確定其零點誤差.各次稱量之間零點的真實位置,是不必測定的,如果衡器具有自動置零或零點跟蹤裝置,則在進行此項測試期間,它們應處于工作狀態.
A,4 .11示值隨時間的變化(僅對I.Ⅲ或Ⅲ級衡器)
A.4.11。1蠕變測試(3.9.4.1、
在衡器上施加接近最大秤量的載荷.示俺剛一穩定立即記下讀數,然后將載荷在衡器上保持4小時的期問,記下示值.在進行此項測試時,溫度的變化不得大于2℃,如果在第一個30分鐘內,示值的變化小于0.Se,而且在15分鐘和30分鐘之間的示值之差又小于0.2e,則此項測試經該30分鐘即可結束, ‘
A.4.11.2零點恢復測試(3.9.4.2)
在衡器上施加接近于最大秤量的載荷,測定加載半小時前后的零點示值之差.讀數應在示值剛一穩定時立即進行.對于多量程衡器,在示值穩定后S分鐘內,繼續讀取零點示值.如果衡器具有自動置零或零點跟蹤功能,則在測試期間,它們不得處于工作狀態. 。
A.4.12平衡穩定性的測試(對具有打印和(或)數據貯存裝置的衡器)(4.4.5和4.4.6)
對衡器加載到50%的最大秤量.人為地破壞平衡狀態,并盡快地啟動數據打印或數據貯存的指令,讀取打印后5秒鐘內的示值.如此進行5次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