稱重模塊試驗問題
模塊試驗問題
(1)3.10.2中規定
經發證機構同意,制造商可以確定并提交模塊分別進行檢查。尤其適用于下述相關情況:
.衡器作為一個整體試驗有困難或不可能;
.模塊是作為單獨的單元進行生產或投放市場的,用于組成整臺衡器;
.申請人希望在批準的型式中包括多種模塊。
單獨檢查的模塊的誤差限等于衡器整機最大允許誤差的p。倍,系數p。應滿足下列等式:
Pi2+ p22+ p32+ -=≤1
只要適用,模塊試驗應采用盡可能與衡器整機試驗相同的方式進行。附錄C給出了適用于稱重
指示器、模擬式數據處理裝置的試驗,附錄D給出了適用于數字式數據處理裝置、終端和數字顯示
器的試驗,附錄E給出了適用于稱重模塊的試驗。
在附錄F中規定了,對于模塊稱重指示器和稱重傳感器的兼容性要求。
是否只要滿足了以上規定的大型衡器,就能夠保證其稱量性能呢?
這是不可能的。因為任何一臺衡器是由四大部分組成的,即:稱重指示器、稱重傳感器、承載
器、支承構件(基礎、底座、連接件等)。在建議中只規定對其中兩個部件進行試驗,對一個部件
認為是成熟的無需經過試驗,而忽視了支承構件(基礎、底座、連接件)對安裝質量有著密切的關
聯(即使移動式衡器,還有一個在使用前調整水平的問題),如果沒有任何監督方法進行控制,是
無法保證衡器整機的稱量性能的。這里既有東西方文化的差異問題,也有起草人的考慮不全面的問
題(自動衡器的型式評價中,同樣存在這個問題,而且可能更需要認真考慮)。所以,在3. 10.2.2
條之中,建議增加一句“對于已經進行過模塊單獨檢測而組成的衡器,除滿足兼容性要求之外,一
定需在常溫下進行稱量性能測試”,用于檢測衡器的安裝質量。